沪镍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吨,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6吨,交割应当以每一个仓单的整数倍交割。
镍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0%;或连续四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2%;或连续五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4%时,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,采取单边或双边、同比例或不同比例、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,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,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,调整涨跌停板幅度,限期平仓,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,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%。
交易品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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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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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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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吨/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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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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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(人民币)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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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变动价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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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元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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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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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±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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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交割月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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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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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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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3:00,晚上21:00-0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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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交易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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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(遇法定假日顺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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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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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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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品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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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品:电解镍,符合国标GB/T 6516-2010 Ni9996规定,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.96%。
替代品:电解镍,符合国标GB/T 6516-2010 Ni9999规定,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.99%;或符合ASTM B39-79(2013)规定,其中镍的含量不小于99.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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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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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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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交易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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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价值的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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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交割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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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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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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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物交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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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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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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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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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期货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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